˙錫度仁波切1981年於歐洲訪問時的演說 摘錄自法露雜誌社翻譯出版的修行之道
當我們談‘皈依’時,聽起來好像是我們求護於外,其實我們所皈依者是內在的,是佛、法、僧的內在本質。皈依有其外在的對象,例如,佛是二千五百年前成覺者釋迦牟尼,法是我們渴望奉行的釋迦牟尼之教,僧是在修行之道上指引我們和陪伴我們的法師或長者。
然而,內在的、真正的販依對象是佛,不僅是指那已修行成正覺的佛,也指那人人具備,令我們皆能如釋迦牟尼一樣成佛的種子~佛性。我們有時說‘皈依’,有時說‘禮敬’;實則皈依不只是禮敬,因為皈依的意思是,積極利用那能把我們內在的,應現的佛性完全釋放出來的機會。
法是道。即使我們人人都想要快樂,不想要痛苦,我們所受的苦還是那麼多,所得的樂還是那麼少。這並非因為我們不想要快樂才得不到快樂,而是因為我們缺乏快樂之道。若不依道而行,證覺~究竟解脫~即為極難達到的了悟階段,而此一我們所須遵循之道,就是那從佛住世時起直到現在,一切大師及偉人所曾遵循並藉以成佛之道。禮敬法、皈依法,乃是對自己立下行道的誓約,表示自己有行道的信心。
同樣的,皈依僧並非僅指皈依外在僧寶的對象,如比丘、比丘尼等等。它的意思是我們需要一位法師或老師引導我們行道,也就是需要一位我們可以依賴的人。當然,沒有老師我們也能有所成就,但那隻不過是到書店去買幾本佛書來讀,再依其中所教的方法自己修行而已。我們可以這麼做,但我們所得的結果決不會圓滿,因為我們沒有得到傳承的傳法。譬如,按摩也是如此。看起來按摩似乎非常簡單,但是如果你只買一本按摩方面的書,照書本所講的來依之而行,結果,被你按摩的人,很可能使他們發瘋,生出多種疾病等等。所以,遵照傳承佛法已修過並具有引導我們修道所需之經驗的人即是僧。我們皈依僧,乃是以僧為我們在解脫道上的嚮導和伴侶。
如是,我們先皈依外在的佛~釋迦牟尼,皈依外在的法~佛陀之教,以及皈依外在的僧~接受諸法師與菩薩的指引。然後,我們皈依內在的佛~佛性,皈依內在的法~成覺之道,以及皈依內在的僧~依我們傳承的指引如法而行。
受皈依戒並非只是念誦皈依文。誠心誠意受皈依戒時,我們所得的不僅是形式上的戒,也是皈依的真諦,此時,皈依者有一種誓志修道的感覺和自信,都會在我們內心產生出來。那是誓志認真努力求取我們應得和配得的解脫,懷著對引導我們之正見的信心而皈依。
在戒師前受戒比自誓受戒更為可靠。大部分的時候,我們都太狡猾了,老是想要把最好的給自己,結果反而害了自己。我們若自誓受戒,當時可能很認真,後來就很容易變得馬馬虎虎。例如,你可能說:‘從今天起,我不再抽煙了。’但是後來一想:‘我並沒有真正對誰作此保證。沒關係,可以抽。’這就是我們用來欺騙自己的詭計。由此看來,從代表傳承者處受皈依戒是很重要的。
只是受皈依戒還不夠,我們必須還要用之於道。因此,我們就該問問自己:‘皈依佛的意思是什麼?’皈依佛的意思是把我們內在的佛性釋放出來,所以凡無法令我們達此目的者,我們都不可皈依。例如,在西藏有很多地方神:每一座山都有不同的山神,每一個家庭都有不同的家神,甚至每一棵樹有不同的樹神。藏人尊敬這些神,但並沒有視其為皈依處的意思。我們只是想要與其為友,對此地之神也都可以這麼做~尊敬而不皈扳依。皈依是把皈依對象當作我們的目標,而我們的目標不是成神。神也許比我們強,但我們並不想成為山神、湖神或樹神。不過,我們需要諸神的協助,因為世間不僅屬於我們,也屬於諸神和其他眾生。在此相對的世間,我們若不尊敬他們,就會惹很多麻煩,故有尊敬他們的必要。(例如,此地興建大廈時,實在不尊重真正的地主~神祇,而只管挖地建屋,結果產生很多不良的影響,雖然看不見,可是感覺得到。建者應先求當地神祇允其占用建地,就和買地差不多。)皈依的要點是,既然我們皈依的目的在求大解脫,故凡不能令我們得大解脫者,我們都不可皈依。
皈依法是指以佛法的教導為解脫之道,此中含有不可為自私的緣故而傷害任何眾生的意思。我們要下定決心,並應注意那破壞此決心的可能。例如,我們若因病菌感染而生了病,那就可能必須服藥殺菌,而殺比傷害尤甚。我們既已下定決心說:‘從今天起,我決不傷害任何眾生’,我們就必須盡最大的努力守此諾言。無論做任何事,只要違反三寶之一,就是破戒。若破了戒,我們就應對自己破戒的行為感到羞愧和有罪;這不是一種絕望的羞愧和有罪感,而是認錯。我們既已在師父、佛、法、僧前皈依,破戒就如欺騙了他們。有罪的感覺是當我們面對他們時所感到的困窘,羞愧則處於我們的內心,儘管我們所做的事不為他人所知。只是覺得羞愧和有罪將會造成一種絕望的情境,而佛法乃是要我們利用羞愧和有罪感發展出自信,相信自己有永不再犯同樣過錯的能力。知己之過,我們就要發露懺悔,把堅強、清淨的心念說出來。這是處理羞愧和有罪感的正確方式。因此,皈依法意即依佛法的教導而行。
皈依僧乃是與僧同行於道,因為他們能引導我們達到正確的目標,此即為何我們不應與‘壞’人太親近。所謂‘壞’人就是能以其不善之性來影響我們的人。這聽起來也許很怪,可是極有道理。一個在生活中充滿暴力的人,喜歡偷盜、殺生等等的人,我們稱之為不善之人。究竟說來,我們不能如是稱之,因為即使這種人也有佛性。但是在相對的方面來說,這種人既與不善境界有關,我們就不應在自己還不夠堅強時和他們來往,否則,非但不能對他們有所助益,反而會被他們引入歧途。一旦我們自己夠堅強了,我們就不應再排斥他們,而應盡可能幫助他們,因為我們誓志獲得解脫,乃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而那些‘壞’人比‘好’人更需要幫助。所以,我們必須暫時遠離他們,以後再親近他們。這是皈依的第三面。
以上三種與皈依對象有關的誓約,是三個主要的皈依誓約。接下來還有三種與代表佛、法、僧者有關的誓約。代表佛的是佛像,代表法的是經本,代表僧的是比丘、比丘尼、菩薩等等的任何形象。我們對其表示尊敬的方式是以普世皆同的價值觀為依據。無論在世界何地,人體的上半身都是受到尊敬的,下半身就差一點。這種態度不只是西藏人才有。因此,我們不可坐在或踩在佛像和經本上,而是要尊敬它們,把它們供奉在高處。雖然修學佛法的人會這麼做,可是有些商店等地都把佛像當衣架或燈台來用,似乎是以佛為僕,這就是不敬。
尊敬的本質是要有清淨的心意和態度,並不在於行為。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這一點。從前有一個人在行路時看見地上有一尊佛像。他想:‘如果人們從佛像上面走過,他們就造了惡業。’於是他把佛像撿起來放在路邊。因為他的動機是好的,所以他造了善業。又有一個人走過來,心想:‘這尊佛像躺在這裡日曬雨淋,必將毀壞。’他想予以保護,左右一看,找到了一隻破舊不堪的鞋,就拿過來把佛像蓋上。在正常的情況下,這當然是極要不得的事,可是由於他的動機純正,此一行為給他造了善業。接著又走過來一個人,他看見鞋在佛像上,心想:‘把鞋放在佛像上太可惡了。’於是他把鞋拿起來丟了。這個人也造了善業。隨後又有一個人看見這尊佛像躺在路邊,他心想:‘這太不敬了,不應讓它留在那裡。’於是他撿起佛像,把它放在墻頭,因而也造了善業。由此可知,造善業的不是行為本身,而是其背後的動機。動機是最重要的,表示尊敬的方式則可有多種。禮敬外在之像,禮敬代表佛之身、語、意者,可轉自心,令起敬意。是故遵守禮儀,至為重要。
此後我們還要立下其他誓約,如以慈悲心和同情心對待一切眾生等等。首先我們要想:‘但願我能幫助他人,成為他人的醫藥。’因為先有此願,此後我們才會真正的去實行,做出幫助他人的事。這兩個階段分別各為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此二者之戒乃隨我們利他之心的增長依次而受。我們都是佛教徒,我很小就成為佛教徒了。可是,我並不只為佛教徒工作,也不只為使人成為佛教徒而工作;我是為所有的人工作,佛教既然是以佛法中偉大的智慧利益所有的人,我也滿足於為所有的人工作。我們必須放棄以下這種錯誤的想法:‘我要為佛教工作’,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我們應該用佛法來為所有的人工作。我們心中應有此了解,念念不忘實行此項誓約。我們必須小心保持警覺,不要忘記我們是為一切眾生工作,並非為佛教工作。這一點極關緊要,否則,我們的工作就變成為佛教招人的遊戲而毫無意義了。這是皈依戒,皈依目標和有關之誓約的基本觀念。
受皈依戒的實際儀式中包括跟著師父念三遍皈依文。
此文內容主要是:
各位師父、諸佛菩薩,請聽我言。從自今日直到成佛,我皈依佛~我本性之例。我皈依法~令我本性得解脫及成就之道。我皈依僧~我於道中之伴侶及嚮導。十方三世一切佛菩薩,請認可我是為利益一切眾生而求皈依三寶者。
由於現在和自無始以來,我們一直具有佛性,所以本質上我們一切眾生都是佛教徒。只念上面的這一段皈依文並不能使我們成為佛教徒,要有正當的意願才能成為佛教徒。一切眾生,天、人、畜生等等,本質上都有佛性,究極究實,皆與佛教徒無異。我們常說的‘佛教徒’、‘基督徒’或‘印度教徒’等名詞,矇蔽了真義、減損了真義。究竟說來,人人都有佛性。例如,回教之遍在神秘派的教義中就說‘阿拉’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回教徒向阿拉祈禱,其實是向自己的佛性祈禱,只不過所行之道稍有不同而已。當耶穌基督抱起一隻小羊,說:‘我是牧羊人,一切人皆如我的小羊’,其意與佛教完全相同。在佛教中,最偉大的菩薩被稱為‘如牧羊人者’。牧羊人照顧羊群而不為自己打算;羊餓了就帶它們去吃草,羊渴了就帶它們去喝水,天冷了帶它們去曬太陽,天熱了帶它們去樹蔭下。大菩薩之利生行為就是如此。
佛法的實質就是這樣,永遠集中於一點,集中於一義,亦即‘如實’,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忽視的。念皈依戒文時,我們必須體會此義。真正得戒是在第三遍念完後師父彈指之時。那時,我們從十方三世一切佛,從師父手中的經本所代表之法,以及從已受具足戒和未受具足戒的在戒場師兄師姊所代表之僧得到皈依。在我們之前的皈依者是我們的師兄師姊,在我們之後皈依者是我們的師弟師妹。已受皈依戒,已正式發誓求大解脫,我們就必須保持對完成此誓的信心。誠心發誓,自會有行動隨之。
我們雖說是為利益一切眾生而皈依,但實際上我們起初只能相對的利益眾生,以後才能究竟的利益眾生。要想究竟的利益眾生,非成佛莫辦;要想成佛,並不須要到什麼地方去求去找。我們所須要做的只是用淨除白己所有諸障礙的方法,來成就自身本具的大解脫。覺悟成佛以後才有力量幫助他人,因此我們誓必要成佛覺悟的諾言必須出自內心。然後我們獻上一種供養來象徵這一堅定的誓約,那就是獻上自己的一點頭髮來作為供養的象徵,因為我們身體上最重要的部分是頭,而發又位於頭頂上。獻上一撮我們的頭髮於佛龕之前,即表示把我們的身行、口語和意念獻給解脫道。然後,我們受賜新名,也就是法名,法名是用來加強我們與解脫道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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